Admin2023年2月5日讀畢需時 4 分鐘Minister of Public Health wishes to redefine “Drugs Offender”公共衛生部長希望重新定義“毒品罪犯”產品、進口、出口或擁有超過375毫克的純物質或此類物質已與其他商品混合,每單位比例超過 15:1: 4年或無期徒刑,罰款400,000至5,000,000 泰銖或兩者併罰。擁有這些數量將被視為有意出售。